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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4号法(2014)承认同性民事结合与婚姻直接等同,第24条将其适用于同性伴侣的收养权。
2022年,《个人和家庭资格法》(第30号法)(2022年)批准了婚姻平等,并以婚姻取代了民事结合。根据《公约》第183条,已婚夫妇、已登记的伴侣关系和未登记的同居夫妇可以收养子女,而不论其成员的性别。女同性恋伴侣可进行体外受精(自 2023 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