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Changing Landscapes of Heteronormativity: The Regulation and Normalization of Same-Sex Sexualities in Europe
摘要
This paper explores transformations in institutional norms about same-sex sexualities across four European countries: Bulgaria, Norway, Portugal and the UK. Focusing on the period from the late 1960s to the present day, it examines both endogenous, path-dependent nationally specific factors at work in the changing regulation of same-sex sexualities, particularly the campaigns of lesbian and gay movements, and exogenous influences exerted by processes of Europeanization and transnationalization. Three processes of normative change are discussed: the legitimation of same-sex sexual practice; the protection of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LGB) people; and the recognition of intimate relationships. We argue that there has been a radical shift in the landscape of heteronormativity in Europe, with the emergence of a new European norm of “homotolerance” and the progressive normalization of same-sex sexualities: a process of “homonormalization”.
研究问题
这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探讨欧洲四个国家(保加利亚、挪威、葡萄牙和英国)在过去几十年间同性恋权利和法律规范方面的变化。具体而言,研究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异性恋规范性(heteronormativity)的法律和政策景观如何发生变化; 2. 这些国家在同性恋权利方面经历了哪些具体的变革过程; 3. 跨国机构(如欧盟和欧洲委员会)在推动这些变革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4. 各国本土的LGBT运动如何影响了法律和政策的变化; 5. 不同国家之间在变革进程和程度上存在哪些差异,以及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 6. 这些变革如何体现了一种新兴的欧洲“同性恋容忍”(homotolerance)规范; 7. 法律和政策变革与社会文化层面的实际变化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通过研究这些问题,论文旨在揭示欧洲同性恋权利和法律规范的发展历程,分析其背后的动力和机制,并探讨这一进程对欧洲公民权利和性别平等的深远影响。
方法与数据
根据论文内容,这项研究主要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 1. 比较研究法:研究选择了四个代表不同福利制度和政治历史背景的欧洲国家(保加利亚、挪威、葡萄牙和英国)进行比较分析,以揭示不同国家在同性恋权利发展方面的共性和差异。 这些国家代表了不同类型的福利制度和政治历史背景: 挪威:北欧社会民主福利国家; 英国: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福利国家; 保加利亚:后共产主义国家; 葡萄牙:南欧后独裁国家; 2. 历史分析法:研究追溯了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现在的法律和政策变迁,考察了各国在不同时期的变革进程。 3. 文献分析法:研究者详细分析了各国与同性恋权利相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和官方报告,以及欧盟和欧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 4. 案例研究法:研究对每个国家的具体法律变革过程进行了深入的案例分析。 5. 概念分析法:研究提出并分析了“同性恋容忍”(homotolerance)和“同性恋正常化”(homonormalization)等概念。
研究发现
根据论文内容,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 1. 欧洲新兴的”同性恋容忍“(homotolerance)规范:研究发现,过去40年间,欧洲出现了一种新的规范,即对同性恋的容忍和接纳逐渐成为主流价值观。 2. “同性恋正常化”(homonormalization)过程:研究指出,这一变革过程可以被描述为”同性恋正常化“,即同性恋权利逐渐被纳入主流法律和社会规范。 3. 法律和政策的根本性变革: 在研究的四个国家中,同性恋权利在过去40年间经历了根本性的变革,包括同性性行为的合法化、对LGBT群体的保护以及同性关系的法律认可。 4. 国家间的差异: - 挪威在同性恋权利方面走在前列,最早实现了全面平等。 - 葡萄牙虽然起步较晚,但变革速度最快,10年内实现了宪法保护和同性婚姻。 - 英国和保加利亚的变革主要受欧盟法律的推动。 - 保加利亚在同性关系认可方面仍然滞后。 5. 跨国机构的重要作用: 欧盟和欧洲委员会等跨国机构在推动各国法律变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6. 本土LGBT运动的影响: 各国LGBT运动的活动对推动法律变革也起到了重要作用。